設定事件記錄

要定義應用程式記錄設定,請執行以下步驟:

  1. 請在管理主控台樹狀目錄中執行以下步驟:
    • 要配置未分配Security Server的記錄檔設定,請展開相應Security Server的節點;
    • 要設定屬於某設定檔的 Security Servers 的記錄設定,展開設定檔節點,在其中展開您想要為其配置記錄設定的 Security Servers 所屬的設定檔節點。
  2. 選擇“設定”節點。
  3. 展開設定中的診斷區域,執行以下操作:
    1. 記錄資料夾:區域,指定儲存記錄的資料夾位置。可以透過點擊“預設”連結(<應用程式安裝資料夾>\logs)將路徑重設為其預設值。

      不允許在此字串中使用系統變數(例如 %TEMP%)。

      建議您避免使用網路資料夾作為記錄資料夾。應用程式不支援這些。

      您可以單獨為每個 Security Server 指定日誌資料夾路徑。不能為設定檔定義此參數。

      如果您指定一個其他資料夾儲存記錄,應用程式開始在這個新的資料夾中建立記錄檔案。舊的記錄檔案仍在以前選定的記錄資料夾中。如果新的記錄資料夾不存在,它將會被建立。如果新資料夾無法存取(例如,由於缺少權限),應用程式記錄記錄到預設資料夾中,直至授予新資料夾的存取權限。應用程式對該資料夾的存取權限授予後的 30 分鐘內切換到新的記錄資料夾。

    2. 記錄儲存期限:數字設定框中,指定記錄建立後在資料夾中儲存的時間期限。此期限滿後,應用程式移除所有的記錄。

      預設值為 14 天。

    3. 設定詳細等級。詳細等級決定記錄的詳細資訊。
  4. 點擊儲存按鈕。

一旦設定定義完成,應用程式便開始將事件記錄到記錄中。

如果應用程式執行在包含於某個 DAG 的 Microsoft Exchange 伺服器上,在某個 Microsoft Exchange 伺服器定義的記錄設定將自動套用到其餘的包含在同一 DAG 的 Microsoft Exchange 伺服器上。您沒有必要定義相同 DAG 上的其他 Microsoft Exchange 伺服器的記錄設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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